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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学生赴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阅读量:

相关教学单位:

为借鉴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相关专业优秀教学成果,为我校学生提供更为开阔的专业学习平台,根据我校与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的友好合作协议,拟选派5名优秀学生赴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交流学习一个学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20年春季学期(20202-20206月)

二、申请要求

1.热爱祖国,政治素养良好;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挂科或违纪记录;

3.交流结束后需返回信阳学院继续学习;

4.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水平和学习英语的热情;

5.学生自愿申请,经家长同意,并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三、交流专业

英语、教育学、美术设计等

四、相关费用及说明

1.选派学生学费20000元人民币:根据中马“一带一路”院校合作项目协议全免;

2.选派学生需支付在马来西亚城市大学校内宿舍住宿费:大床房:700人民币/月,标间:550/月;

3.选派学生需支付项目服务费,以及赴马来西亚交流期间的签证费、交通费、生活费、保险费以及其他杂支等费用。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91031日。

2.符合选拔要求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信阳学院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报辅导员处。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并签字后上报学院负责人,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及遴选;合格者推荐给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经其同意接收后,报学校审批。

4.选派学生名单确定后,将通知所在学院学生。

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学生赴马来西亚交流学习的相关材料及赴马来西亚签证。

6.派出时间:20202月。

六、其它事宜

1.学校承认选派学生在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取得的相通课程的学分。学习结束后,由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开具成绩单,经教务处审核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转换认定。

2.学生申请时需综合考虑所学专业、学习期限、经济能力等因素,一旦被录取,除不可抗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交流资格或中途退学。录取后无客观原因放弃者,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学校其他交流项目。

3.选派学生经学院甄选录取后推荐给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其入学资格由城市大学核定。若城市大学拒绝接收,或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赴马来西亚签证拒签,此次交流资格即为失效。

4.选派学生在马来西亚城市大学报到注册后,即视为该校学生,应遵守马来西亚法律及所在学校的一切规定,并不得做出有损两校名誉的行为;否则,将依据两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薛云涛 (综合楼1406) 电话:301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