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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2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22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欧〔20211155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2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教外函〔2021793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我省计划选派30名优秀在校生赴匈牙利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期限、专业及申请条件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84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30个月(英语授课);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英语授课)。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2.选派专业

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3. 申请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4831 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二、项目主要特点及要求

该项目申请条件、评审录取办法、对外联系及派出等相关内容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简章)。主要特点及要求如下:

1. 语言要求

该项目提供英语授课,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所填志愿院校的要求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网报时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的申请人须在2022715日前,按匈方要求补充上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并将证书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邮箱(ouyafei9@csc.edu.cn)。

申请英语授课的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于第一学年参加所在大学开设的匈牙利语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期末通过相应考试。

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学习语言,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匈牙利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2. 学分要求

每一学年须至少获得36个学分,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和住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再获得匈方资助。

3. 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做好项目宣传工作,确保有关项目信息准确传达到位。20211225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学校评审研究、审核通过后开展网上申报流程。

各单位应遵循“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同一院校推荐本科生和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人),避免申请人因不了解项目要求,导致最后无法派出而浪费奖学金名额。


四、录取与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被录取人员须按项目要求时间派出,不得擅自推迟派出时间或放弃留学资格。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芦金凤 薛云涛

电 话:0376-3011836/1835


附件:1. 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

2. 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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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pdf】已下载
  • 附件【附件3.pdf】已下载